6387《空間留下的記憶》

我們平時看到,或可觸及的是「物質」。明明白白,清清楚楚:人,屍體,凶器,高温煲之類。 當一切移走後,空間中,仍殘留各種分子,量子,甚至是電離子。 一般人多雜念,不易覺察。但要是天生專注力特強,或敏感度超高的朋友,當走進這種環境中,很容易有感應。 潮語所謂「靈異體質」。尤其是發生過惨事的處所:監獄,醫院,行刑室,以至凶宅等等。 於是要說一次親身經驗。先父失明,偏愛喜歡睇樓。當然他不能「睇」,通常靠本身的直覺。 有一天,忽然要趕往跑馬地。匆匆上的士,在黃泥涌道附近下車,原來已約好地產經紀,乘電梯到一中層單位。 父親生前,經常給這種突發通知。失驚無神,講過就做,說起就走,從來不理會其他人的反應。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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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86《凶宅,可以住嗎?》

題目的這條問題,非常個人化,通常不宜「高度敏感」人士,各自量力而為。 像最近發生的凶殺案,突發組舊同事大隻彪,正好住在附近,被公司臨急徵召,長期守在門外拍照收料。 他採訪經驗豐富,近三年來,甚麼大場面未見過?對於今次惨案,一般人感驚慄恐怖,彪哥卻處之淡然。 唯一介意,是要他守在案發現場,嫌「悶」。 當日警方兵分三路:搜屋。搜渠。搜墳場。所有人都以為,屍體殘骸應被棄在外,郊遊及水上活動人士,須提防隨時撞到(正)! 不料事件發展,峰迴路轉,殘骸的重要部份,竟然留在屋內厨房的高身煲。守在門外的記者陣,引起哄動,人人爭著要拍照。 大隻彪更是奮不顧身,飛撲上前,誓要拍得獨家照片。果然給他佔到最佳位置,剛趕得及,看到那殘骸一眼。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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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85《因果迂迴,伏線千里》

殺了人,是否可以脫身?兇手憑聰明機智,不用承擔後果? 很多時候,我們以為可以。各地犯罪史上,充斥著這類所謂「cold case」(冷案),無人跟進,寃沉大海。 但是並不等於,兇手可以若無其事的生活下去。「因果」既可以即時發作,急如「現眼報」。 亦可以迂迴曲折,伏線千里。經歷很久很久,忽然雷霆一擊,才終於要承受惡果。 聽說過一宗女童失踪案:父母報警,探員到現場一石屋調查。老差骨在傍觀察了一會,忽然道:「收聲,你乜都唔使講。」 跟住直入屋內,穿厨房門出後花園,在泥地裏挖出女童的屍首,行凶者正是父母。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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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84《當隣居發生凶殺案》

人在香港,最好別搞「凶殺」。因為地方太小,人口太密集,資訊太發達,保安攝像機無處不在。 換作韓國/美加/澳洲/俄羅斯等,地大人稀,不相往來。真的殺了人,埋在前/後花園,地庫,甚至收在睡床底,可以一百年也無人知曉。 不幸在香港發生了,棄屍往往是最棘手的問題:灶底/雪櫃/花槽/垃圾站/石灰櫃等,統統試過,統統被偵破。 問凶手:做乜搞成咁?他們總會答:並非天生特殊殘暴。但實在殺完人,唔知点執手尾?惟有硬著頭皮分屍。 更不幸,是當這類惨殺案件,發生在家居附近,氣氛極度恐怖,点算? 第一建議:盡快搬,走為上著(潮流興「大灣區」)。別試圖死忍,我們的情緒很脆弱,受剌激會隨時崩潰。 二:搬不動時,將思想轉往「科技」台。最近大家乜都講「科技」,不妨將凶殺案科技化。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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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83《霑叔大戰「一粒龍」》

先前寫「校園欺凌」系列(《黑暗中沒有榮耀》,二月十三日起)。 建議一:受害者應即時處理,向校方及家長舉報。二,往後,別花時間/心機報復,積極向前走,才是更重要。 話口未完,日前即發生两宗欺凌事件。分別是中一(四男生圍毆一同學);及小三(两男生強吻女同學)。 点搞?曾提及:恃強凌弱,以多欺少等等,原是衆生天性。文明社會應教育,改進,並設法制止。 於是想起霑叔(黃霑 1941 - 2004)生前,曾說過唸中學時,遭校園欺凌的經驗。 小小年紀,是誰蝦蝦覇覇?正是已故武打巨星李小龍(1940 - 1973)。他自幼習武,又是成名童星,平時氣燄逼人。 [...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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