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26《別人的因,別人的果》

每一個人的出現,每一件事的發生,必然有其背後理由。
像我們在香港出生,父母是這两個人,已屬既定的事實。
不論好,或不好;你高興,或不高興;俱沒法改變,是為「命運」。
抱歉亦沒法退回。但可以改變嗎?絕對可以,憑後天努力,多方面的學習,改進,裝備,強化,觀察,反省等等,終有一日可如願。
有志者,事竟成,是真的。只看成就程度的高低。
譬如說:旅遊經北美洲,眼見山明水秀,地靈人傑。好呀,我也要住在這裏,從此入籍。
喂喂喂,你一味自我中心,只顧自己感受,其他人呢?
香港的家人,可捨得你離開?當地人又可歡迎你留下來?請問有甚麼本領,對該處社會有益有建設,及利益衆生?
通常是唸好書,增長學識,對社會有貢獻。
或學好一門技藝,有巿場需求。或具經營能力,可以提供就業機會。
再不然,裝扮好自己,操弗體能,以色相示衆;吸引當地人追求,或追求當地人,憑結婚移民。
要是統統沒份,不要緊,繼續努力,希望在人間。
但為甚麼,不可以強插過去居留?因為,每一個社會的形成,每一個人的位置,各有前因,亦各有後果。
今日你見他們生活得好,看似無憂無慮。卻忽略了,以往他們的艱苦建設,与各種辛勞困頓。
人性的怠惰,總是令我們愛揀現成便宜。於是忽略了,那一切是別人的因,別人的果。
而不是我們的因,我們的果。要強行移植,或中途插枝,惟有付出代價。
現今的問題:是愈來愈多人,只想享受成果,卻不肯付出代價,甚至已成為整代人的習慣。
這是富庶社會的必然結果:小朋友自幼習慣吃自助餐,後來進一步,飲食例牌「放題」,無節制享樂,去旅行去到盡。
後來遇上不滿,你要他們忍耐?學習解決?當然不能。怨得誰?於是有今日局面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