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18《八十六歲「被」離婚》

在算命工作的層面:如果當事人未婚,而婚姻運不佳,會坦白說明,由他/她自己衡量。
但要是當事人已婚,尤其是已有年幼子女,除非牽涉家暴;否則,基於道德理由,會盡量建議維繫。
可是隨著人類高齡化,我們愈來愈長命。社會愈富裕,婦女經濟獨立,不再需要依賴婚姻生活。
「離婚」 對長者來說,已有逐漸普遍的趨勢。
可記得二00二年,香港「樂聲牌」總代理的蒙民偉(已故),七十五歲被離婚?申請人是七十歲的前妻,當年是大新聞。
哄動在於夫妻俱是「七十代」。傳統觀念:華人六十大壽,七十古來稀。
活到這個歲數,大家預設隨時告別。廣東人常說「好好醜醜,過埋收尾嗰幾年」。
仲搞離婚?偏偏蒙太就要離,成為香港的先行者。
其後,聽聞朋友的父母輩,陸續申請離婚。通常有三点共同特徵。
一是待子女成年,普遍會等到他們結婚,各自成家之後。二是有第三者。
三,當時堅決,但離婚後,「大部分」會後悔;或不適應,成為子女的包袱。
像蒙氏夫婦離婚,正是因為有第三者,原配不能忍受。
另有一位朋友,父母在近六十歲時離婚,卻因為性格不合。
本已退休的父親,重新投入社會工作,有心有力,表現出色。無奈不久中風,醫生安排他住院舍,長期卧牀。
至於離婚後的母親,獨居大屋。以為她恢復自由,逍遙自在?不,活得幽幽的,逐漸有情緒病。
但是統統不及,精靈朋友的父母,早已移民北美數十年。母親七十八歲,發現結婚五十年,現已八十六歲的丈夫,竟有外遇。
那小三,是來自越南的五十五歲寡婦。母親觀察數月,覺得老伴是「動了真心」,於是冷靜處理好一切,申請離婚,走得決絕,成為親友圈圈中的大新聞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