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978《將那痴心斷:大遷移》

我愛他,他不愛我 。
他愛我,又不能結合。
諸如此類,煩死人。種種苦惱,俱以「愛」的名義行使,其實俱是貪嗔痴。
如果只是愛,淨付出,不計回報,看一眼已歡喜。怎會苦?
必定是後來加入雜質:佔有,計算,競爭,鬥氣,貪婪,不忿,面子等等,令整件事變得複雜。
仍是要舉「服刑男子」為例(十一月五日《愛海無涯,生命有限》)。他走出來招搖,睥睨群雌,擺明「不主動」「不拒絕」「不負責」。
雖然不乏迷姐。但是偏有一位「聰明人」見識過,第一印象:「啊?這位哥哥的眼神好陰森。」
為甚麼「陰森」?因為有所圖謀。他看中的女性,不是「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」。亦不是單純的咸濕。
而是像獵人看中獵物,不只要捕捉到手,還要你奉獻所有。榨乾榨淨之後,仲要殺害放血,剝皮拆骨,最好還可以斬下頭顱做標本掛牆,以驕同儕。
並不誇張。情場中,不知幾多高手,男女都有,而且通常有特殊魅力。
要是你不幸遇上,又無力擺脫,奉勸用最後一招:跑。
命理上所謂「遷移」。有咁快走咁快,有咁遠走咁遠。為保小命,先當放長假,起碼過三個月;或選擇一個短期課程,唸書長學識。
要最適應新環境,不妨乾脆辦移民。包保你可以將那痴心斷,百試百靈。
常見那些年輕男女,發育時期,分泌大量腎上腺,愛得難分難解,激烈痴纒,動輒要生死与共。
嚇得那些可憐的父母,花盡心血,將子女養大,難道就此為「愛情」斷送?不用担心,將他們送往外國去。
當身處異域,眼界一開,見識增長,加上學業競爭,生活逼人,轉頭已將那小男生,忘得一乾二淨。
若然過得三五七年後,仍不能忘懷,那痴心仍未斷的話;到此地步,不只是痴情,更可能是「孽」。
既然如此,不妨舊地重遊,前緣再續。但通常不會有好結果,因為對方也會變。譬如已婚,生育,失業,淪落等,勉強繼續下去,只會扭曲變質,不如隔遠看一眼算了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