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992《賤男「三不」,烈女「三不」》

先前寫《愛海無涯,生命有限》(11月5日),提及一服刑中的男子。
三十年來,他一向鋒芒畢露,行事去到盡。處理感情奉向「三不政策」:「不主動」「不拒絕」「不負責」。
同道中人,有國內演員,前「國民大叔」吳秀波(《北京遇上西雅圖》/《司馬懿》)等,卒之鬧出毀滅性醜聞。
發表之後,多謝讀者林永基兄提示,原來「三不」的始作俑者,是台灣民進黨元老之一的施明德。
但縱使他口頭上這樣講,施伯伯曾两度結婚,有两女及一義子。曾盡過家庭責任。
香港的「服刑男子」則無。滾搞大半生,孓然一身;出獄後的境況,大家惟有祝他好運。
其「三不」情史,三十年來,仍是行內的熱門話題。衆女讀者亦不忿,各自表率戀愛經歷,當中有不少同類型的受害者。
点算?有問報復方法。有問「天理何在」?俱以「受害者」的不良心態自居。
筆者當然不贊成報復,勿花時間。關鍵是定位問題,先站穩在平等位置:賤男有「三不」?烈女亦可以有「三不」。
第一是「不存在」。許多人不瞭解,從命理的角度看,「存在」已是重大意義。
原來有種命格,可以替身邊人帶來好運,俗語即是「旺」。看似荒謬,但紫微斗數有詳細解釋,並非單純迷信。
換句話說:彼此應平等看待。你不珍惜我的感情;我亦停止生你旺你。「不存在」已是最大懲罰。
二是「不理睬」。賤男常用的招數,是一方面不想負責;但同時,又間中撩你逗你:好姐姐,做乜唔睬我啫?
背後自有一連串計算。要是你忍不住,答他一次,必然引出無窮後患,欲斷難斷,再度陷入「陀羅」的牽扯泥沼。
三是「不幫忙」。大家都年紀不輕,領教過了。非誠勿擾。時間精神資源有限,你若無心我便休。
像這位多角戀愛的男一號,將來出監後:年過六十,白髮蒼蒼,無家庭無事業無名譽,不知還有多少迷姐在守候?
要是妻子女兒,有正式名份,值。否則問一句:「你是他那一位?」如白刃插心,有咁上下年資的女性,勿輕易嘗試。
除非你有大愛,及豐富資源,豪得起。但當去到那級數,巿場上有大量更「鮮」選擇,還何必湊一個失意苦澀的小老頭?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