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03《愛情高尚,肉身軟弱》

為甚麼男人「一腳踏两船,不肯離婚」;或奉行「三不主義」(「不主動」「不拒絕」「不負責」)等,咁乞人憎?
嚴格來說,屬雙方自願。男要拖,女肯等,俱是成年人的選擇。
甚至有讀者認為:自以為「叫胡」中的女子,很可能樂在其中。每早起來,心花怒放,認定下一個就輪到自己,日子過得不知多高興。
究竟幾時開始出問題?一是年紀。二是資源。三是時間。
女人又要比男人著緊。因為女性受生育年齡限制,青春有限,時間有限,不容許你任性揮霍。
一個老去,孤獨,貧窮,又多愁多病的女人,極之得人驚。
相反,同樣淪落,男人仍有生育機能,不排除他六十歲後,可以藉此翻身。
既然男女有別,又不是年少無知,精明世故的叔叔伯伯,像前度「國民大叔」吳秀波等,仍要蹉跎一個女子两三年,就是明知故犯。
即使她們自願,不顧後果;你作為大男人,以「愛情」的名義共處,是否應有責任提示?及預告後果?
否則,任由她們誤打誤撞,根本是一種欺凌。是否還要踩多一腳,加句潛台詞:「活該」/「自作自受」/「你死你賤」之類?
難怪道德上,受批判。正如《紫釵記》的李益,負情霍小玉;長安崇敬寺的主持,德高望重,都要暗寸他一句:「私德有虧」。
可見古往今來,大家都要高度警惕。不能利用女子的痴心,而多行不義。
仍有自私的男子不忿:關你們乜事?不不不,大大有關。因為「愛情高尚,肉身軟弱」,出事的女子,可能是你阿媽,你老婆,你姊妹,甚至是你個女。
當她們被欺負,沒著落,又年華老去之時,試問誰來收拾這個爛攤子?
必然連累到家人。但父母會老,先我們而去;兄弟要成家。剩下一個「愛情重傷」的女子,病老財空,精神狀態不穩定,很容易會淪為露宿者,更常見是自殺。
結果仍是滾搞到各位。屬社會問題,追本溯源,原來是一個賤男作孽,不由得我們不肉緊圍插。
尤其是沒家底,沒資本,面對每日的生活壓力。年輕時不覺,六十歲(甚至更早)後,肉身急速敗壞,很難再憑「愛情」两個字支撑。
而不論是誰主動/負責/拒絕,她的一生就此毀了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