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32《一條「微命」也是命》

一向有在社交媒體,發表文章与圖片。
有趣之處,是讀者的反應,你永遠估計不到。
近期人氣最盛之文,是《離婚有幾難?》(十二月六日)。至於圖片,是今年一月二日,上載「愛護動物協會」(SPCA)的對聯。
張貼於地下大堂,近樓梯處。有趟經過,隨手拍下。
「信守初衷,故閭能還依舊主。」
「感恩憐憫,微命得保應天心。」
看來已有相當日子,紙張底色褪減,但墨迹仍飽滿,精神十足。下款留名「硯奴」。
聰明朋友特別留意到「微命」二字。
凡是收容在此的小動物,不論是貓狗鳥兔,俱是被遺棄,各自有凄涼身世。
尤其是潮流興移民,又經濟不景;許多主人自顧不暇,就此別去,那管牠們死活?留下滿地破碎的心。
但即使是畜牲,一條「微命」也是命。對人有感情,有感應,有記憶。
佛家常提醒我們,人性本善,天生有不忍/慈悲之心,經常自省。為甚麼稍有困難之時,竟忍心粗暴抛棄?
須知人生在世,各自有目標理想。最基本,起碼要「利益衆生」。你救不到其他人,養不起老弱孤寡,起碼可以善待一隻貓,一隻狗,甚至一草一木,令這個世界更美好。
否則,我們的存在,還有甚麼意義?每天起來只是食玩瞓,浪費地球資源。
論回報,畜牲當然不及人。我們各自憑精神資源,量力而為而已。
最近教宗方濟各,公開批評部份現代部份夫婦,寧養寵物,不生小孩,屬「自私行為」,「對人類文明有害」等等。
說得很對。生養子女,榮陛父母,可以優化自己,令我們變成更好的人;也可以說是一種社會責任。
但要是思想未預備好,能力不足,或環境不容許;則寧願照顧小動物,保住牠們的「微命」,也是付出与承諾。
關鍵是不可當牠們是子女。畢竟人畜有別,所付出的心血,亦有重大差距。譬如說:我們不會要求貓狗去上學。同樣道理,當我們在家昏倒時,也不會要求貓狗去報警。
所謂「衆生平等」,是指生老病死。要是硬將寵物當子女,對牠們,以及對人類,俱不尊重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