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87《情緒病長期藥:「婚姻」》

治療情緒病,王道是「太陽」:想開些,積極光明正面。
江湖救急,是「錢」。現金最實際。
長遠來說,有「婚姻」。筆者日前曾引用西諺:「happy wife, happy life」(快樂妻子,快樂生活)(三月十日《多謝你,沒黐綫》)。
有讀者挑機。很明顯,對方未婚。亦有朋友婚姻不愉快,形容是「情緒病的温床」。
看紫微斗數,「福德」正對面是「財帛」。其他影響到的,右方是「夫妻」,左方是「遷移」。
筆者近年將「夫妻」改為「婚姻」,与時並進,並不單指是男女結合;亦包括同性/變性/無二元性別等關係。
定義:維持長期穩定伴侶關係的能力。
為甚麼一定要「婚姻」?因為具社會及法律的保障。非其他同居/伴侶/知己/朋友等關係可比。
亦是承諾与責任。不論對方性別,總之認定了是這個人,不離不棄,生死与共,是非常沉重的付出。
既肯付出,社會与法律,於是給予你保障与回報。譬如說:平分財產。
動手術前,只有合法配偶,才可以代簽字。
養育子女,雙方都有權利与責任。子女的福利亦受到保障。
連「婚」都不肯「結」,可見當事人對這段關係的認真程度。小朋友才會說「一紙婚書沒用」,關鍵不在感情,而是在生活:柴米油塩衣食住行,一切瑣碎而惱人的細節。
要是不打算長久,誰耐煩打理?不單只是「錢」的問題,還包括社交/工作/家庭等多方面。
所以先要結婚,合法伴侶才肯跟你成為「利益共同體」。秘訣在於:不是你急急只顧自己找快樂,而是先令對方快樂。
當對方肯出力,你的生活得助力,自然愉快。以上一切不會自動發生,過程需要努力經營。
正是難在這裹。婚姻不能只靠一個人維持,長期下去,你若無心我便休,不能單方面付出。
因此建議「自設期限」。將不滿攤開來講,要是對方在期限之後,三番四次,仍無改善,應認真考慮結束關係。
除非你不計較,預長期超額付出,無限包容,無限忍耐。只要你情緒上,不受困擾,婚姻照樣可以地久天長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