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227《從「戰颱風」到「自毀派」》

逢香港颳颱風,總有人要出去海邊「體驗」。甚至去滑浪。有些還帶同小朋友,不出事,不罷休。
以前不懂,為甚麼一定要這樣做?
像先父四歲失明,業占卜,平時沒有自由行動的能力。偏偏在風球高掛的時候,僱的士,上山頂;或去碼頭吹風;享受狂風暴雨撲面的快感。
對當時年紀小的筆者來說,這是一種反抗命運的叛逆行為:不應外出?我偏外出。不應帶同小朋友?我偏要帶。
失明人的生活,充滿障礙与約制。可能因此,激發先父有不尋常的舉動。但是看新聞,有許多健全人士,好眉好貌,仍要堅持這樣做,十分不解。
後來研究命理,明白了,紫微斗數正是有一種命格:「受木壓雷驚之災」,原是過度剛直逞強。不自覺地,將自己推向危機的邊沿。
曾寫過《木壓雷驚,閃避為上》(二0一四年八月十九日)。約十年前,原有警世勸誡之意。
可惜十年來,仍是有人不斷以身犯險:颳風時玩浪/吹風/釣魚。還有烈日下,行山/攀石/跑步等等。
下定決心,不怕犧牲。非要警方消防民安隊一起出動,直升機通宵搜索,弄至週身傷痕,頻呼「剌激」,才感心滿意足。
有機會救回來,尚可。更多是失救,永遠回不到家,多可怕。
但儘管如此,道理人人懂;可是當下次風再起時,這種命格的朋友,仍會繼續出動。不只未來十年,將來一百年,甚至一千年,仍會樂此不疲。
引申開去,有種「鋌而走險」的傾向。玩風浪還有眼見;出來做事,容易挑戰權威,盲目倔強鬥氣,將自己暴露於風口浪尖之上,故意得罪及挑釁對手,非常之不利於生存。
原本爭強好勝,是人生的動力,亦是推向成功的條件之一。可是過程中,一定要有步署,有謀略;胆大心細,步步為營,才能達到目的。
否則,純粹為滿足意氣,愛惡隨一己之私,甚至不惜賠上性命。所謂「匹夫之勇,血濺五步」,只此而已。
究竟一切搞作,所為何事?無意識,無方向,無目的,顛倒妄想。最終,當然沒有好下場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