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72《「校園欺凌」的體驗》

在韓劇《黑暗榮耀》熱播之前,有關「校園欺凌事件」,每隔一段時期,總有人提出討論。
可以說,從來沒有停止過。有人,就有欺凌。
不只「校園」。出來做事,怎少得了「職場欺凌」「辦公室欺凌」「企業欺凌」等等,無處不在。
正因為太常見,見怪不怪,應視為人性原罪之一;惟有見招拆招,當打機過三關。
工作上的欺凌,等於成年人的競爭,利益是關鍵。 反而小朋友的欺凌,許多沒企圖,沒目的,純粹為意氣,不能認真。
引述個人體驗,第一宗校園欺凌,正是小一暑假。珍藏的一喼《兒童樂園》,被偷龍轉鳳,給換了爛溶溶的《小朋友》(2021年5月24日《全級考第一的女孩》)。
好在發生得早。從此明白:校園事,冇仇報。父母師長都沒辦法,惟有靠自己。
另一次在初中。午膳後,返校途中,開玩笑得罪人,被追打。跑呀跑,發覺鞋帶鬆脫了,蹲下綁好;不料絆倒追來的同學,令他滾下山坡。
事後,他以為筆者有陰謀,會「邪術」(!),連投訴也不敢。
還有目擊「紫眼鏡」冷暴力事件:中三時,有陰濕男生,不知為何,糾衆排擠一位戴紫眼鏡的女同學。
大家似約定,每逢有人提到「紫」或「眼鏡」等字眼,即望定她,一起陰陰笑,令她感到極不自在。
最厲害一次,是英文老師說了一個字「purple」(紫),全班同學狂笑翻倒。那位女生氣得當衆哭出來,捱不到暑假,匆匆改往美國升學去。
難道十八年後,仍有人念念不忘,處心積慮返香港報復?即使有,亦不鼓勵,「報復」是最浪費的一回事。
牽涉機會成本。當我們執著於過去的仇恨,等於忘記了前行的目標。名著《王子復仇記》《基杜山恩仇記》等,俱這樣勸誡我們:人生苦短,前進為要。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