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17《我自由,我埋單》

不論你買樓,不買樓。
愛自由,或寧願安定。
結婚,還是不受束縛。
都是你的高貴選擇。做人,最重要是有得揀。對此,請珍惜尊重。
最好在三十歲前(愈早愈好),作出決定,然後貫徹執行,舉手不回。
因為我們的時間有限,美好的時光短暫。抓到一樣,必然失去另一樣。
誰會是三頭六臂?又不是妖精。惨在大部份人,都是三心两意,左搖右擺。
今天立志要學小提琴,明天改學打大鼓,後天?太攰了,甚麼也不學,關在房裏打機,一事無成。
既要買樓,好,老老實實,年年月月準時供。逐漸成為習慣,不以為苦,樓價並一直標升,給你忠實回報。
不喜定居,又得。一於《浪跡天地》,自由自在,無拘無束,不過要忍受沒有居所的種種不便。
女主角沒有嫌棄。她不是被逼,不是受害人,不需要你們的同情。一心一意,或一意孤行地,忠於自己的選擇。
起碼有三次,被邀上樓。第一是前隣居,補習學生的家長。二是妹妹。還有第三次,是「浪跡」的舊侶,對她有意,家人亦表歡迎。
原是結束流浪,所謂「埋街食井水」的最好時機。就此收蓬,玩夠了,從此作歸家娘,豈不甚好?
不。她寧願睡在小車裏。繼續浪跡天地,無愧無悔,演繹忠實完整的人生。所以值得拿獎。
最可怕的,是拿不定主意的人。「力小願宏,意軟心痴」,幾十年「嗖」一聲就過了。不只誤己,往後,還要累更許多的人。
今日買樓。明日賣掉。後日去旅行去到盡。大後日,駡樓價貴,令他們上不到車等等,三十年後,怨得誰?
因果之可畏可怖,盡顯示在時間。活得愈久,看得愈多,愈令人驚心。原來沒有無辜者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