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23《女性的「防衞過當」暴力》

先前寫《那些帶刀的女子》(十二月十七日),說起不可小覷的「女性暴力」。
像反社會運動。日本的重信房子,從大學生和平示威,激化至武裝暴力。
仲要以「文青」包裝,組織「日本赤軍」,往中東与巴勒斯坦解放陣線(PLO)結盟,進行暗殺/劫機/恐襲等活動,未免玩得太大。
又有「中國烈女」鄧玉嬌,遇官員侵犯,持生果刀反抗,對方一死一傷。
結果輿論全民支援。審判後,以「自衞殺人」無罪釋放。
但究竟那條公義之線,定在那裏?官員侵犯民女,固然罪大惡極。但是否等於該死?從法律觀点,頗有商榷之餘地。
剛巧法國亦有一宗槍擊案。受虐婦人四十歲,槍殺暴力丈夫,獲七十萬人網上聯署,要求總統赦免。
結果法庭判決:監禁四年,緩刑三年。由於她已遭羇押一年,因此當庭獲釋,重得自由。
不禁聯想起,對於受欺壓女性,我們是否因為同情,而比較寬容?
加上面對暴力時,女性為自衞反抗,當感到強弱懸殊,通常會不自覺地,全力以赴,反而會使用超乎尋常的暴力。
廣東終於出現一宗「防衞過當」的殺夫案。四十五歲女子,長期遭丈夫家暴,两度申請離婚。
最近一次冲突期間,丈夫再度揑頸施襲;女子以剪刀反抗,將他剌死。
法院栽定她「防衞過當」,判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,就此結案。
引起法律界的爭議,認為女子屬「正當防衞」,並無「過當」。正是前文所說:究竟所謂「公義之線」,定在那裏?
論人情道理,看涉案女子,處境愈危險,面對的侵犯者愈多,強弱衆寡愈懸殊,愈得人同情。
像鄧玉嬌案發時,才只有廿二歲,入世未深。當晚來犯的官員,卻起碼有三人。分明是恃強凌弱,恃多欺少的局面。
因此,後來鄧女反抗,令對方一死一傷,仍獲得全民同情,其理在此。
放諸命理亦一樣。紫微斗數的凶星,以「擎羊」第一。要是配合其他煞星「七殺」「破軍」「貪狼」等,暴烈加倍,凶暴非常。
偏是遇上善良温和,与世無爭的「天同」星,反成為激發力量。可見陰陽調和,剛柔互補之妙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