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78《汚染帶來集體病》

總會有人駁嘴:「汚染山水,關我乜事?」
情况一如今年,日本排放核廢水。
又像2023年,大阪大金工業厰,將超標的「PFOA」(全氟辛酸)化學品,汚染地下水。
先前提及的日本「水俣病」事件,發生在上世紀 30 至 60 年代,影响不只是飲用水,海產,及農作物等。
而是令附近居民,大範圍染上奇難雜症:手足麻痺,痙攣,不育,神經系統中毒,影響甚至遍及寵物貓狗,野鳥如烏鴉麻雀;最常見是不治之癌。。
經近半世紀訢訟,案件終於在2010年達成協議,2100名被害原告,每人獲200多萬日元(約14萬港元)賠償。
期間,各人的健康及精神損害,無法估計。美國亦有類似惨劇:改編成電影《伊人當自強》(2000年)的「Hinkley」(肯基利)事件,涉案的「太平洋天然氣電力公司」,從1952 至 1966年間,傾倒約 370 加侖廢料,嚴重汚染地下水,被裁定賠償 3億3000多萬美元(約26億港元)。現今這小鎮已被徹底廢棄。
人類好像沒有汲取教訓,普遍認為是「經濟發展中的通病」。
理在輪到中國的江蘇省,剛告上法院:上海陸家嘴集團,購入的十七塊地皮,十四塊受「嚴重土壤汚染」,全部有化學劇毒。
審理過程中,必定涉及大量的技術及法律爭議。但是當地的居民呢?
這十四塊地皮上的「人」,沒可能健康快樂,若無其事的生活成長。幾十年前,民智未開,老百姓任由發展商欺凌;當汚染案被揭發,下一步,恐怕會引起受害居民的追究,以及連串的集體訴訟。
不論中外,可見始於是這一句:始終要找數。遲早的問題而已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