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歲,大學生。因被判刑毀,認罪,但不受感化。
他認為:「只有離開香港,才能解決自己的心結。」
好呀,人各有志,既有去意,還不趕快起行?
正趁青春好上路。可透過留學/投資/結婚/打工/非法居留等等,用不同途徑達到目的。
要是去到當地,不滿,可再移。一移两移三移,並無限制。有本事,可以移足一世,每年每月都移。
古代的游牧民族,逐水草而居。或北方的漁獵民族;華南的客家,蛋家等,俱是如此,一世漂流。
去去去。但有三件事不能做:一是勿搞,破壞。不喜歡就走,為甚麼要刑毀?乞人憎。因此坐牢,受罰,服刑,怨得誰?
[.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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