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24《不受感化,都是別人的錯》

十九歲,大學生。因被判刑毀,認罪,但不受感化。
他認為:「只有離開香港,才能解決自己的心結。」
好呀,人各有志,既有去意,還不趕快起行?
正趁青春好上路。可透過留學/投資/結婚/打工/非法居留等等,用不同途徑達到目的。
要是去到當地,不滿,可再移。一移两移三移,並無限制。有本事,可以移足一世,每年每月都移。
古代的游牧民族,逐水草而居。或北方的漁獵民族;華南的客家,蛋家等,俱是如此,一世漂流。
去去去。但有三件事不能做:一是勿搞,破壞。不喜歡就走,為甚麼要刑毀?乞人憎。因此坐牢,受罰,服刑,怨得誰?
第二,勿拖其他人落水。你喜歡走,趕快走。最討厭是冇本事,要拖累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子女等幫忙。
鄉下人最興。千方百計偷渡海外,然後投親靠友,聚衆唐人街,視為人生大意義。
像善良朋友阿媽,來自中國農村。偷渡來港幾十年,仍戒不掉那舖「移民癮」。
最惡毒之處,是妄顧家人意願。初時逼老公,老公不睬她。跟住逼子女,煩不勝煩,人見人怕。最後分家給她大筆錢,還不遠走高飛?
結果阿媽搞足二十年,散盡家財,移民卻一處也搞不成。
因為她覺得處處也不夠好,處處也有問題。卻忽略了第三点:不肯自負盈虧,總是別人的錯。
多奇怪。做了一世人,就是不停怪別人。將自己的所有問題,所有的不如意,統統自動轉賬,直強插進其他人的戶口。
阿媽則是永遠最偉大,最聖潔,最苦命的受害人。還不趕快替她搞移民?
以上心態,跟文首那位十九歲的大學生,有甚麼分別?
這位母親的移民經歷,足以摧毀一個家庭。這位年輕人的想法,亦足以破壞一個社會。到最後,他們甚麼也沒有。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