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星星,下班路過珠寶店,看見一枚心形鑽戒,古典三重鑲法,精緻典雅。
取價亦公道。心念一動:就買下送給太太吧。
可是「首飾」這回事,不能隨便買,隨便送。他們夫妻有協議:凡是買某個金額以上的貴重禮品,最好一起先看。
萬一不喜歡,仍可以選擇不買。總勝過丈夫花了錢,妻子不高興;卻為免辜負其好意,勉強裝作歡喜,換來暗中一肚子氣。
倒不如開心見誠。夫妻之間,當過了某個歲數,最好別再玩「surprise」(驚喜),怕雙方都受不起剌激。
待回到家裏,星星忙這忙那,竟完全忘記了鑽戒這回事。
翌日早上,一覺醒來,妻子忽說起:「昨晚夢見,你送我一個紅氣球,連同一枚鑽戒,有点像幾何形狀,我歡歡喜喜就收下了!」
[...]
Read M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