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媽媽一早找上門,竭力保持冷靜,壓低聲線,像烏雲中發出雷霆閃電:「我個仔向我們表白,他是基的,自幼只喜歡男人。」
「点算?我老公完全接受不到,佢阿嫲仲希望快抱孫!」
逐点解拆。第一,他說「自幼只喜歡男人」,並不等於成世人係咁。人類的感情很複雜,不同年齡,不同時期,愛慕的對象會轉變,並不限於異性戀。
二,即使他只愛男人,亦可以与女人結婚。
三,即使他与男人結婚,仍可以領養/過繼/找代母生孩子等,阿嫲照樣有機會抱孫。
令「好媽媽」受困擾的,應是阿仔的同性愛傾向,仲要坦白承認,理直氣壯。因為下一個伸延的問題是「遺傳」。
究竟這点「基」的基因,來自父系?或母系?尤其是阿爸,一家之主,雄糾糾,氣昂昂,頂天立地大丈夫。若果生仔搞基,難保他也有一点嫌疑。
所以作為阿爸,通常反應激烈,心理及行動上排斥,順理成章賴阿媽:一定是你家的「種」不好,祖先有搞基傾向,唔關老豆那邊的事,急不及待劃清界線。
撇除夫妻關係,阿媽對同性婚姻,反而可能比較接受。不論是男男,女女,或娶變性人,無性別人,以至易服愛好者等;只要寶貝仔仍在身邊,与配偶陪她飲茶食飯睇醫生等,實用主義至上,不拘。
從命理的角度看,一個人的婚姻,不在乎性別/出身/階級/年齡/宗教/種族之類,各種可能性俱有,關鍵在於當事人「維持長久關係的能力」。
我們習慣上,接受傳統的異性婚姻,主要是為生兒育女,繁衍下一代。現代人的婚姻,則沒有這包袱;最重要是情投意合,並且可以共同生活。
別看輕「生活」,許多人相愛,但不能結合,非關性別,而是不能共同相處。譬如說:你愛乾淨,我烏糟辣蹋。或你愛二人世界,我愛豬朋狗友。你賺錢,我賭錢。你專一,我花心。諸如此類,統統不能長久。
各有化解方法:聚少離多。包容忍讓。一起培養共同嗜好。一起養孩子,或養寵物。甚至有夫妻分開住,各自擁有獨立單位,像長期拍拖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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