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新曆8月7日「立秋」後,無可奈何,開始進入「秋決」的季節。
香港在温暖的南方,尚好。北方已開始轉涼,落雹,降霜;大地一片肅殺,無邊落木蕭蕭下,秋風秋雨愁煞人。
亦因此,是時候行刑處決。中國古代政治清明的時期,不論是《大明律》或《大清律例
》,對執行死刑,非常謹慎;必須層層上報覆核,由當朝皇帝御筆親批,再層層下達,才算落實。
並不可以在春夏行刑,有傷天和;除非涉及謀反/叛逆(「太陽」「化忌」)等大罪,要即時了斷,稱為「斬立決」,等不到秋天了。
換作現代,性質如一。不過由「官場」換「職場」;「斬人頭」換作「交人頭」。
從上至下,從大至小,各機構單位,趁機會整頓人手,檢查裝備,為來年(2025)制定預算,有機會留下的,才可以温飽過冬。
今年頭,筆者已預告是「追求理想的年度」
:講多過做,虛多過實;唯一可為,是去年(2023)的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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