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789《轉變永不會太遲》

當你發覺,生活上「出數多,入數少」,應開始打算。
是時候「換過活法」。建議第一是「變」,第二是「停」。
應幾時變?幾時停?視乎你的年紀。
要是仍三,四十歲,當然應變變變,不怕撞板,不怕失禮,跌倒後可以再來過。
不只是個人的體力与精神,社會也有壓力。要是太早煞停,你會受到多方面的質疑,令退休生活不好過。
六十歲後,社會對大家較寬容,即使你喊停,仍有各方支援。
但當年紀尚輕,不妨求變。像本報《每日雜誌》,報道《日本女店長,住旺角劏房》,又《烤肉高手,愛上香港》。原是一個「變」的故事。
這位在香港開烤肉店的日本女子,十五歲輟學,做過模特兒,曾在夜店當DJ,結過婚又離婚,重返夜場,收入仍豐厚。
終於去到三十五歲,醒覺了。自知不可以繼續下去,於是下定決心,要學「一技之長」,從此走上經營餐飲業之路。
過程極度艱辛,需要經歷磨練,多次挫敗,才成功轉型。
可是在日本,社會的流動性很低,不是你想「變」,就可以「變」。即使是同業之間,像做懷石料理,不可隨便轉做壽司,制約及潛規則甚多。
但是香港可以。於是留下來,成為店長,沒有人會介意,除非你的烤肉很難吃。
要是她三十五歲那一年,沒變的話,繼續夜店生涯,將會是甚麼境況?
或許,賺錢會較容易。無奈,犧牲的是個人尊嚴,及社會地位。
剛巧美國發生一宗槍擊新聞。廿一歲的白人男子,以「防止性上癮」為名,槍殺六名亞裔按摩女。
看她們的年紀,俱是四,五十歲。在本土執業,已被嫌棄。惟有漂洋過海,憑亞裔人較耐老的優勢,希望在美國賺多幾年錢。
可能手藝太好了,令疑兇「性上癮」,遷怒她們並槍殺。結果衆女子客死異鄉,結局悲慘。
這是「變」与「不變」的分別。三十五歲沒變,於是四五十歲,惟有繼續做按摩女,得失寸心知。😊